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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上海各级法院严惩一批刑事案件罪犯

 
 作者:佚名    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7-5-29

 

东方网3月12日消息:昨天,上海各级法院对一批严重刑事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宣判,96名罪犯受到严惩。抢劫犯陈同保、张福杰、周为坤,组织卖淫犯刘传国等罪犯被终审判处死刑、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

1999年4、5月至2000年6月间,安徽阜阳农民刘传国单独或伙同他人,以来沪打工为名,诱骗多名外地女青年到上海,采用强奸、殴打、散发强行拍摄的裸照等方法相威胁,先后强迫10名女青年至宾馆及发廊卖淫。其中,刘传国诱骗了8名女青年,强奸8名女青年,并以殴打、拍摄裸照威胁等手段,先后强迫10名女青年卖淫。法院认为,刘传国的行为已构成组织卖淫罪。

去年6月29日22时许,安徽泾县农民陈同保携带铁棒一根,窜至虹中路780弄奥森花园47号,潜入被害人沈某暂住的202室盗窃。其间,适逢沈某归来,陈同保即用铁棒打击其后脑部,致其死亡。嗣后,陈劫取沈某装有人民币1700余元、移动电话一部的黑色皮包后逃离现场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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